浙江理工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前身蚕学馆是杭州知府林启为实现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的宏愿于1897年创办的,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08年升格为高等蚕桑学堂。辛亥革命至解放前夕,因时局动乱,学校几度易名、数迁校址,在风雨沧桑中生生不息、坚持办学。新中国成立后,学校不断开拓进取,绘就了新的历史篇章。学校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64年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200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今天的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进入“三校区一中心”的发展新格局,下设19个学院(教研部),举办1所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7759人(含独立学院),其中研究生8385人。
学校扎实推进学科专业建设。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8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拥有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一流学科A类6个、一流学科B类6个;化学、材料科学和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3‰,植物学与动物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本科招生专业58个,其中“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28个,国家(教育部)特色专业8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9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8个、通过住建部认证专业2个、通过新文科认证专业2个。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拥有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1个国家级众创空间。学校入选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拥有23门国家一流课程,4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5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2门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在校教职工2605人,其中具有正高职称337人,副高职称695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发达国家院士2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6人,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6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教育部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5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9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及其他国家级人才、专家31人。纤维材料科学与工程教师团队入选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另聘请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和金沙学者。
学校坚持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着力提升科技创新力。拥有一批高层次科学研究平台: 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技术创新中心,40余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技平台,4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省部级社科平台,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省级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学校在众多领域完成了一系列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省部基金科研项目,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8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鲁迅文学奖1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2项,2016年至今获得省部级奖励200余项。科技工作综合指标一直稳居浙江省属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已与44个国家和地区的155所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马兰戈尼学院(法国)举办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浙江理工大学马兰戈尼时尚设计学院,与美国北卡州立大学、纽约州立大学时装技术学院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项,与毛里求斯大学、苏里南大学共建2所孔子学院,留学生教育迅速发展。
有着126年办学历史的浙江理工大学,将继续秉承“求知求实、创新创业”的优良传统,践行“厚德致远、博学敦行”的校训精神,弘扬“求是笃实”的优良校风,在新时代抢抓新机遇,勇担新使命,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研究型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School of Sciences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College of Textile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Intemational Institute of Silk)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School of 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服装学院School of Fashion Design&Engineering
机械工程学院Faculty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and Automation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School of Compu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School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School of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建筑工程学院School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
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College of Life Science
化学与化工学院School of Chemistry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
经济管理学院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艺术与设计学院School of Art and Design
法政学院Law School
外国语学院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史量才新闻与传播学院ShiLiangcai School of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
马克思主义学院School of Marxism
启新学院、创业学院Qixin School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时装技术学院School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International Fashion Technology College
马兰戈尼时尚设计学院Fashion Design college of Istituto Marangoni
继续教育学院School of Continuing Education
体育教研部、军训工作部Department of PE and Military Training
科技与艺术学院Keyi College OF Zhejiang Sci-Tech Unive
一、晚清时期(1897年-1911年)
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七月,杭州知府林启在西子湖畔金沙港怡贤王旧祠和关帝庙(现曲院风荷公园内)创办“蚕学馆”,拉开了我国近代纺织丝绸教育的帷幕。蚕学馆以服务我国蚕丝事业为宗旨,采用先进科学的教学方法,培养了大批蚕丝技术人才,受到社会的肯定和政府的嘉奖,被誉为“开全国蚕桑改良之先声”。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六月,浙江巡抚增韫因蚕学馆办学成效卓著,奏请清政府将学校更名为“浙江中等蚕桑学堂”。同年八月,翰林院侍读吴士鉴奏请清政府将学校升格为“浙江高等蚕桑学堂”,清政府批准,并令浙江巡抚增韫妥为筹办。
二、民国时期(1912年-1949年)
1912年,学校更名为“浙江中等蚕桑学校”;1913年,先后更名为“浙江公立甲种蚕桑学校”“浙江省立甲种蚕业学校”;1926年,更名为“浙江省立蚕桑科职业学校”;1927年,从五年级起分设制丝、养蚕两系,并开始招收女生,实行男女同校。1928年后,先后更名为“浙江省立高级蚕桑科中学”“浙江省立高级蚕桑科职业学校”“浙江省立高级蚕丝科职业学校”;1936年,更名为“浙江省立杭州蚕丝职业学校”。
三、新中国时期(1949年—)
1950年8月,学校在萧山坎山设立分部;9月,高级部制丝科迁入分部。1952年1月,根据中央关于“整顿和发展中等技术教育、实行专业化办学”的指示,学校本部(杭州古荡)合并“国立湖州高级蚕丝职业学校”,成立“浙江省蚕桑技术学校”;学校分部(萧山坎山)成立“浙江省制丝技术学校”。
1952年9月,浙江省制丝技术学校合并了“浙江工业干部学校”纺织科,更名为“浙江省杭州纺织工业学校”,设制丝、纺织两个专业。“浙江工业干部学校”纺织科的前身是“浙江省立杭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染织科,其前身是1910年12月创办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此后,先后更名为“浙江公立中等工业学校”“浙江省立甲种工业学校”等,抗战爆发后停办;1946年2月在杭州复校,恢复校名为“浙江省立杭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1950年2月,该校与其他学校合并成立“浙江工业干部学校”,设机械、土木、化学、测量、纺织(原为染织)五科。杰出校友都锦生、常书鸿、陈之佛、夏衍、沈西苓等实业家、教育家、艺术家先后毕业于该校染织科。
1953年夏,学校合并了“浙江省杭州工人技术学校”,更名为“浙江省杭州工业学校”,设制丝科、纺织科、棉织科、机械科;1955年11月,改名为“杭州工业学校”。1958年7月,更名为“浙江纺织专科学校”,设制丝、丝织、棉纺、棉织、纺织机械等专业;1959年,制丝、丝织专业开始招收四年制本科生。1960年3月,学校与浙江大学部分系科和浙江电专、浙江机专合并,成立“杭州工学院”;1961年9月,杭州工学院并入浙江大学,同时恢复浙江纺织专科学校。1962年8月,更名为“浙江丝绸专科学校”。1964年8月,更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1965年,设置制丝、丝织、印染专业。文革期间,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受到严重的干扰破坏。1970年,学校被下放,改名为“杭州工业学校”。1975年8月,国务院批准恢复“浙江丝绸工学院”,设制丝、丝织、印染、丝绸机械专业。
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学校进行了改革整顿,增设了电子自动化、丝绸美术与品种设计、服装设计等专业。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2年,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8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第二批);1994年,开始与浙江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999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5月,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2006年1月,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校名 | 书记 | 校长 |
---|---|---|
蚕学馆 | 林 启 总办 1897—1900 | |
邵 章 馆正 1898—1899 | ||
车 书 馆正 1899—1901 | ||
朱启凤 总办 1900—1908 | ||
沈 铭 馆正 1901—1908 | ||
浙江中等蚕桑学堂 | 沈 铭 监督 1908—1912 | |
浙江中等蚕桑学校 | 朱显邦 校长 1912—1913 | |
浙江公立甲种蚕桑学校 | 朱显邦 校长 1913 | |
浙江省立甲种蚕业学校 | 朱显邦 校长 1913—1926 | |
浙江省立蚕桑科职业学校 | 朱显邦 校长 1926—1927 | |
陈石民 校长 1927 | ||
倪绍雯 校长 1927—1928 | ||
浙江省立高级蚕桑科中学 | 谭熙鸿 校长(兼)1928—1932 | |
陈石民 校长 1932—1933 | ||
浙江省立高级蚕桑科职业学校 | 陈石民 校长 1933—1934 | |
浙江省立高级蚕丝科职业学校 | 陈石民 校长 1934—1936 | |
浙江省立杭州蚕丝职业学校 | 陈石民 校长 1936—1939 | |
繆祖同 校长 1939—1949 | ||
繆祖同 校务委员会主任 1949—1952 | ||
浙江省制丝技术学校 | 陈钟 校务委员会(筹)主任 1952 | |
浙江省杭州纺织工业学校 | 周锡铭 党总支书记 1952 | 陈钟 第二副校长 1952—1953 |
浙江省杭州工业学校 | 魏伯武 校长 1953—1955 | |
杭州工业学校 | 魏伯武 校长 1955—1958 | |
浙江纺织专科学校 | 蒋 华 党支部书记 1958.11-1959.07 党总支书记 1959.07-1960 | 余 明 校长(兼)1958.05—1960 |
杭州工学院 | 李频如 党总支书记 1960-1961 | 陈伟达 校长(兼)1960—1961 |
浙江纺织专科学校 | 蒋 华 党委书记 1961.10-1962.09 | 朱新予 校长 1961.09—1962.08 |
浙江丝绸专科学校 | 蒋 华 党委书记 1962.09—1964.08 | 朱新予 校长 1962.08—1964 |
浙江丝绸工学院 | 蒋 华 党委书记 1964.08—1966 | 朱新予 校长 1964—1966.06 |
王 甲 党委改组工作组组长 1966.06—1969 | ||
阎焕儒 党的核心小组组长 1969.12—1970 | ||
杭州工业学校 | 阎焕儒 党的核心小组组长 1970—1972 | |
马心如 党委书记 1972.05—1976 | ||
浙江丝绸工学院 | 高育民 筹建领导小组组长 1976.07—1978 | |
朱 赤 党委书记 1978.04—1980.03 | 刘 琦 院长(兼)1978.04—1979.03 | |
赵锦章 党委书记 1980.03—1983.12 | 朱新予 院长 1979.03—1983.12 | |
李杰华 党委书记 1983.12—1988.08 | 张友梅 院长 1983.12—1988.08 | |
金邦炉 党委书记 1988.08—1996.01 | 袁观洛 院长 1988.08—1994.01 | |
白同平 党委书记 1996.01—1999.07 | 凌荣国 院长 1994.11—1999.08 | |
浙江工程学院 | 白同平 党委书记 1999.07—2004.10 | 赵 匀 院长 1999.08—2004.11 |
浙江理工大学 | 白同平 党委书记 2004.10—2006.01 | |
费君清 党委书记 2006.01—2011.09 | 裘松良 校长 2004.11—2016.06 | |
徐志平 党委书记 2011.09—2014.06 |
浙江理工大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
类别 |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代码 | 一级学科名称 |
一级学科 博士学位授权点 | 07理学 | 0710 | 生物学 |
08工学 | 0802 | 机械工程 |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0821 | 纺织科学与工程 | ||
0835 | 软件工程 | ||
14交叉学科 | 1403 | 设计学 | |
一级学科 硕士学位授权点 | 02经济学 | 0202 | 应用经济学 |
03法学 | 0301 | 法学 | |
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
04教育学 | 0402 | 心理学 | |
05文学 | 0502 | 外国语言文学 | |
07理学 | 0701 | 数学 | |
0702 | 物理学 | ||
0703 | 化学 | ||
0710 | 生物学 | ||
08工学 | 0802 | 机械工程 | |
0804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0807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
081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
0811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0813 | 建筑学 | ||
0814 | 土木工程 | ||
0821 | 纺织科学与工程 | ||
0835 | 软件工程 | ||
12管理学 | 1201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
1202 | 工商管理学 | ||
13艺术学 | 1301 | 艺术学 | |
14交叉学科 | 1403 | 设计学 |
序号 |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
1 | 0251 | 金融 |
2 | 0351 | 法律 |
3 | 0352 | 社会工作 |
4 | 0454 | 应用心理 |
5 | 0551 | 翻译 |
6 | 0552 | 新闻与传播 |
7 | 0854 | 电子信息 |
8 | 0855 | 机械 |
9 | 0856 | 材料与化工 |
10 | 0858 | 能源动力 |
11 | 0859 | 土木水利 |
12 | 0860 | 生物与医药 |
13 | 0862 | 风景园林 |
14 | 1251 | 工商管理 |
15 | 1253 | 会计 |
16 | 1256 | 工程管理 |
17 | 1356 | 美术与书法 |
18 | 1357 | 设计 |
浙江理工大学省一流学科一览表
序号 | 学科名称 | 类别 |
1 | 纺织科学与工程 | A |
2 | 机械工程 | A |
3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A |
4 | 数学 | A |
5 | 化学 | A |
6 | 设计学 | A |
7 | 软件工程 | B |
8 | 土木工程 | B |
9 | 生物学 | B |
10 | 应用经济学 | B |
11 | 法学 | B |
12 | 艺术学理论 | B |
浙江省高校重中之重一级学科
1、纺织科学与工程
浙江省高校重中之重(一级)学科
1、生物学
2、机械工程
3、化学工程与技术
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1、应用经济学
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
1、企业管理
2、设计学
3、应用数学
4、凝聚态物理
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6、植物学
7、流体机械及工程
8、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9、计算机应用技术
10、材料学
11、岩土工程
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教育历史悠久,在120余年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深厚的人文底蕴和扎实的本科教育基础。学校始终坚持本科教育中心地位,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国之大才”,不断加强本科教学内涵建设,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2004年5月,学校以优秀成绩顺利通过了国家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2017年11月,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开拓进取,学校实现了本科教学水平的持续提升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显著提高,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具有创新创意创业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近年来,学校不断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程思政、产教融合、教学改革、实践教学、质量管理等重要教学环节,实施品牌专业建设工程、课程质量建设工程、教学改革亮点工程、实践和创新创业提升工程、强化教学管理工程及师资队伍建设工程等“六大工程”,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师资和条件的保障度、质量保障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围绕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发挥专业优势,凝练专业特色。现有本科招生专业58个,其中“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28个,国家(教育部)特色专业8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9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8个、通过住建部认证专业2个、通过新文科认证专业2个。
通过不断积淀,学校的教学建设与改革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拥有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1个国家级众创空间。学校入选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拥有23门国家一流课程,4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5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2门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学生统考通过率、考研录取率逐年提高,学生在全国各类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毕业生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新时代,新征程,在学校党政的重视和领导下,在每一位师生的接续努力中,学校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核心点,扎实推进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加快形成高水平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对标“双一流”建设目标,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努力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基础宽厚、专业扎实、能力突出,具有爱国情怀、社会责任、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创新创意创业卓越人才!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历史悠久,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目前可在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和教育学等8个学科门类授予学术学位,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7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拥有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一流学科A类6个、一流学科B类6个;化学、材料科学和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3‰。
目前拥有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技术创新中心,40余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技平台,4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省部级社科平台,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省级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拥有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1个国家级众创空间。拥有23门国家一流课程,4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5门国家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2门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
学校研究生教育秉承“厚德致远、博学敦行”的校训,坚持“拓宽视野、交叉集成、激励创新、发展个性”的培养思路,努力将研究生培养成综合素质高、创新创业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人才。坚持走内涵式发展改革道路,优化学科学位点结构与布局,努力提升学科水平;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完善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以导师负主责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完善学位基本要求、培养质量标准及其评价方案,健全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
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术道德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和品格教育,将综合素质培养、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贯穿育人全过程。建立了与国家研究生投入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新的奖助体系,鼓励并支持研究生参加学科竞赛及学术活动;定期选派研究生赴企业、政府挂职实践锻炼,已经形成以学术研究和创新创业为内核的校园文化,为把研究生培养成为能力卓越、品格高尚的社会精英奠定了坚实基础。多年来,学校研究生初次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7%以上。
我校积极推动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已与46个国家和地区的155所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马兰戈尼学院(法国)举办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浙江理工大学马兰戈尼时尚设计学院,与美国北卡州立大学、纽约州立大学时装技术学院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项,与毛里求斯大学、苏里南大学共建2所孔子学院,留学生教育迅速发展。学校十分注重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制定了较为完备的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政策,全校共选送400余名研究生通过多种渠道公派出国(境),攻读学位、联合培养、短期访问、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等。
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浙江理工大学以求是笃实的学风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以执著的创新精神创造出了丰硕成果。从2013年至2023年,共授予博士学位236人,授予硕士学位12491人。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论文1篇,获浙江省、国家一级学会、行业等评选的优秀博士论文(奖)16篇。截至2023年9月底,在校研究生总数868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404人、硕士研究生8283人(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99人)。2023年,浙江理工大学共计招收研究生2943人,其中全日制博士生102人;全日制硕士生2752人;非全日制硕士生89人。
浙江理工大学于2002年取得来华留学生招生资格。2008年学校成立留学生处;2010年,学校成功申报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2017年,为大力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成立国际教育学院,下设“来华留学生办公室”,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来华留学生招生与管理工作。
浙江理工大学来华留学生项目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学历项目,以及长、短期的非学历专业进修生、汉语进修生和各类特色短期班、定制团组项目等。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7种,大部分专业面向来华留学生招生。同时,设有6个全英文授课本科专业,分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服装设计与工程;以及覆盖理、工、经、管、艺术等多个学科门类的多个全英文授课硕士和博士专业。
学校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浙江理工大学校长奖学金以及其他各类校级来华留学生奖学金。
学校留学生公寓楼(又名“友谊楼”)于2008年建成,楼内房间设独立卫生间,并配有空调、冰箱、热水器、网络以及必要的家具、卧具和床上用品。公寓楼内设有公用厨房和公用洗衣房。
有着百年辉煌历史的浙江理工大学,竭诚欢迎来自世界各地的留学生们来校学习、交流。
联系方式
浙江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来华留学生办公室
地 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电 话:0086-571-86843679;0086-571-86843928
电子邮件:admission@zstu.edu.cn , admission2@zstu.edu.cn
网 址:http://admission.zstu.edu.cn/
在线报名:http://apply.zstu.edu.cn/
我校继续教育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纺织服装类专业”短期非学历培训为主。1984年,成立夜大学,招收计算机应用及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学生,开始成人学历继续教育。1994年,由原中国纺织总会批准成立“浙江丝绸工学院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院”,之后,曾先后使用“浙江工程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院”等院名。2011年10月,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我校继续教育工作的主要办学单位。2020年11月,学校成立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管理中心,归口管理学校继续教育工作。
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发挥学科专业特色优势,整合社会资源,着力打造办学品牌,形成了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自考助学、专业技能培养、企业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特色专业培训等)并举的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
目前,学历教育有高起专、高起本、专升本等办学层次,学习形式为业余和函授,依托专业学院及校外教学点,形成了校内外结合、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衔接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现设有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的40余个专业,在册学生近16000人。
学校具有多年的自考全日制助学办学经验,结合技能考证等开展特色办学。开设了专科、专升本两个层次服装艺术设计、会计、电子商务、计算机及应用、视觉传达设计等16个专业。目前,自考全日制助学项目在校学生近1000人。
专业技能培养项目致力于培养技能型、实用性、创业型人才,形成了以专业技能培养为中心、实现就业为目的、企业委培为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开设了人物形象设计、服装设计、机电一体化等15个专业,培养了9300余名专业技能人才。
企业人才培养项目是一种技能衔接就业的人才培养模式。项目紧密围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企业需求为出发点,开设了服装设计与工程、机电一体化、建筑工程等专业,培养了3600余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的指导思想,获批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浙江省首批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杭州市创业培训基地、浙江省属高校首批社会评价组织、等资质,积极承担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开展特色专业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工作。
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构建继续教育新生态,探索实践“质量树信誉、特色谋发展、改革促转型、管理创效益”的科学发展之路,努力推动继续教育综合办学水平与学校发展定位相适应,着力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计划招生230人,具体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序号 | 专业 | 学制 | 所属专业类 | 学科门类 | 学费(元/年) | 招生计划人数 |
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2年 | 数学类 | 理学 | 5300 | 33 |
2 | 纺织工程 | 2年 | 纺织类 | 工学 | 6000 | 33 |
3 | 轻化工程 | 2年 | 轻工类 | 工学 | 6000 | 33 |
4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2年 | 纺织类 | 工学 | 6000 | 33 |
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年 | 计算机类 | 工学 | 6000 | 32 |
6 | 生物制药 | 2年 | 生物工程类 | 工学 | 6000 | 33 |
7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2年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管理学 | 5300 | 33 |
备注:1.学费参照学校相同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2.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生在学校临平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泰路8号)就读。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2.浙江理工大学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
3.报考专业须与第一学士学位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6月2日14:00--6月6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有关信息。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报名全部为网上进行,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报名考生须将以下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1)《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签名盖章版;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生自助服务系统打印的成绩单和在读证明。
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主动放弃。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6月7日--6月9日
(1)考生所在学院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
(2)学校有关部门对通过初审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四、录取原则
录取进程:6月10日--6月13日 一志愿录取
6月14日 公布一志愿录取情况及征求志愿
6月15日--6月17日 征求志愿报名
6月18日--6月19日 征求志愿录取
6月20日后公布征求志愿录取情况
录取办法:
1.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按考生报考专业直接录取。
2.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1)按照考生第一学士学位就读期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比(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在年级专业的排名/所在年级专业总人数)由低到高排序录取。
(2)当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比相同时,录取平均学分绩点高的考生。
3.如遇招生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数,则未录满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期间,通过资格审核但未被录取考生可再次填报1个专业,根据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征求志愿只进行一轮。
4.6月中下旬在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校管理
1.报到时学生需交验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未获取第一学士学位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由专业所在学院具体负责。在校期间学籍管理事宜依据《浙江理工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执行,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符合条件的可发结业证书。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
4.对退学学生,学校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未满一学年退学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但不足两学年退学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中途退学的学生,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六、保障与监督
1.本次浙江理工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zstu.edu.cn/
咨询电话:0571-86843333(招生办)(专业培养方案等具体咨询各招生专业学院教务部门)
电子邮件:zsb@zstu.edu.cn
监督电话:0571-86843028
一、院校全称 | 浙江理工大学 | |
二、院校国标码 | 10338 | |
三、校址 |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泰路8号(临平校区)。 全日制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区、临平校区就学。 浙江省“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招生录取学生在合作办学的高职院校就学。 | |
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浙江理工大学 |
证书种类 |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四)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1.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本科生可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能力素质等,依据学分制培养方案,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修读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原艺术设计专业所对应的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原则上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采用省统考成绩省除外);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填报相应专业及方向志愿,择优录取。 (二)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因故未完成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容量酌情在普通文理类中录取。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当批次招生数的1:1确定调档比例。 (二)学校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三)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对部分专业设定外语单科合格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则按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外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有关专业外语单科合格线为:英文授课班(含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工商管理专业):125分;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专业:105分;美术类专业[产品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美术学(商业插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60分。 (四)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五)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六)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录取排序中如遇考生总分相同,参照生源省同分排序规则录取,如生源省无同分排序规则,则分别以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高者优先。 非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考生。 (七)学校对美术类、时装表演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对港及对台免试、民族班、国家专项、地方专项、专升本以及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等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国家、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招生规定执行。 (八)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办法如下: 1.美术类:按美术类校考招生的专业(产品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凡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综合分排序在招生计划数内)的,不分文理按综合分以专业计划1:1划定专业录取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高考填报专业志愿时只能填报相应的合格专业。录取时,当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如高考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按美术类省统考招生的专业(美术学(商业插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按各省录取政策执行,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美术类省级专业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2.时装表演类:山东省、河北省、湖南省、湖北省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河南省、黑龙江省、山西省、辽宁省、浙江省考生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原则上文化成绩需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组织省级专业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并符合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招生规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校考省份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等,则高考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如高考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统考或联考省份按照各省的投档规则执行,如无明确投档规则,则按我校校考投档规则执行。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3.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以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作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作为合格标准。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工科类、经济类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非中外合作办学)10350元/学年,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23000元/学年,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28000元/学年,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70000元/学年,其他5300元/学年。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
住宿费标准 | 根据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学生住宿费四人间按1600元/(人·学年)标准预收取,按照实际住宿情况结算。 | |
十四、资助政策 | (一)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还设有校长特别奖、纺织之光奖学金、香港桑麻基金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学金等20余种。学校设立学生出国(境)资助金,用于资助优秀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部分费用。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联系国家助学贷款等,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6843028。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 电话:0571-86843333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8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学校设立启新学院对优秀拔尖人才进行培养。启新学院设立启新卓越实验班、机械电子实验班和材料化学生物实验班。其中卓越实验班学生可在全校优势学科专业中自主选择学制相符的修读专业。符合学校启新学院实验班选拔条件者,录取后可进入启新学院机械电子实验班和材料化学生物实验班学习。 (三)浙江省“三位一体”和“统一高考”录取学生同等享受校内转专业政策。根据中外合作办学合作协议相关要求,被我校中外合作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四)本章程由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有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3〕2号)的通知精神,为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报名专业条件 | 备注 |
艺术 | 001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5 | 10350 | 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为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的考生可报考。 | 临平校区就读。 |
注:计划数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一)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
三、选拔程序
报考我校考生4月2日前将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 ,Ri为某门课程绩点,Ci为该门课程的学分)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需本人签名且盖就读高校章)以电子扫描PDF版(文件命名为:某某考生免试专升本报考材料)上传至学校招生办邮箱zsb@zstu.edu.cn,原件以邮政EMS(拒收其他快递)寄送至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
我校将对考生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报考考生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公布。考生可于4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学校不再组织其他测试。
四、录取原则
(一)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二)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到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学校在计划数范围内,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依据考生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录取满额后,后续志愿将不再录取。第二、三志愿参照执行。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在考生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按集体立功情况择优录取;集体立功情况相同或无集体立功时,按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的单门课程所得最高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单门课程所得最高分相同时,按所得最高分的课程门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四)对预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学生所在的高职高专就读高校应于2023年7月1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对预录取的非应届考生,学校将于4月30日前公布正式录取结果,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免试专升本已录取的不再参加后续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录取。
(六)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此后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政策。
五、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费按省物价局批准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六、入学复查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其他
(一)考生档案寄送至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档案材料应包括:考生高考录取档案及高职高专学习期间的档案。
(二)我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571-86843028)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学校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和全称:10338、浙江理工大学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理工大学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泰路8号(临平校区)
联系电话:0571-86843333
学校网址:http://www.zst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stu.edu.cn
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
2023年3月
关于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简章中
平均学分绩点的说明
平均学分绩点(GPA)= ,其中:Ri为某门课程绩点,Ci为该门课程的学分。
课程绩点与课程考核成绩的对应关系为:
百分制 | 课程 绩点 | 五级分制 | 课程绩点 | 二级分制 | 课程绩点 |
90-100 | 4.0-5.0 | 优秀 | 4.5 | 合格 | 2.5 |
80-89 | 3.0-3.9 | 良好 | 3.5 | ||
70-79 | 2.0-2.9 | 中等 | 2.5 | ||
60-69 | 1.0-1.9 | 及格 | 1.5 | ||
60以下 | 0 | 不及格 | 0 | 不合格 | 0 |
备注:未实行学分制的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可按16学时1学分或1周1学分进行学分折算。
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教育培养体系,拥有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并可授予专业学位类别17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
为选拔高水平体育人才,进一步发展我校竞技体育运动,繁荣校园体育文化,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3年浙江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一)招生项目:田径、女子篮球、男子足球。
(二)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44人,其中田径不超过28人,女子篮球不超过5人,男子足球不超过11人。
1.田径
类型 | 短跨类 | 中跑类 | 跳跃类 | 投掷类 | 全能类 | 小计 | ||
男女100、200、400、400米栏、男子110栏、女子100栏 | 男子800 | 女子800 | 男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 男女铅球、标枪、铁饼 | 男子全能 | 女子全能 | ||
A类 | 0-1 | 0 | 0 | 0-1 | 0 | 0-1 | 0 | 0-3 |
B类 | 0-3 | 0-2 | 0 | 0-2 | 0 | 0 | 0-7 | |
C类 | 0-5 | 0-4 | 0-4 | 0-3 | 0-2 | 0-18 |
2.女子篮球
类型 | 场上位置 | 小计 | ||||
1号位 (组织后卫) | 2号位 | 3号位 | 4号位 | 5号位 | ||
A类 | 0-3 | 0-3 | ||||
B类 | 0-1 | 0-1 | ||||
C类 | 0-1 | 0-1 |
3.男子足球
类型 | 场上位置 | 小计 | |||
守门员 | 前锋 | 前卫 | 后卫 | ||
A类 | 0-1 | 0-1 | 0 | 0 | 0-2 |
B类 | 0 | 0 | 0-2 | 0-3 | 0-5 |
C类 | 0 | 0-1 | 0-3 | 0 | 0-4 |
说明: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实际需求以及各项目考生报名情况,招生计划可做适当调整,择优录取;田径同一小项录取不超过3人。
(三)招生范围:面向全国(宁夏、港澳台除外)招生。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高中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且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
1.田径及女子篮球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男子足球考生须满足下列条件: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足球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近三年在省级足球项目比赛中获得前二名的主力队员。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全国或国际足球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高中阶段在省级足球项目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足球赛事认定:
(1)国家级足球比赛认可赛事:
中学生体育协会或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举办的全国中学生足球锦标赛、全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阶段比赛、全国校园足球高中组总营比赛、全国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中学生男子组”、全国青少年男子足球超级联赛、全国足球U系列青少年联赛。
(2)省级足球比赛认可赛事:
省级运动会足球项目、省级中学生足球联赛,省级中学生足球锦标赛。
(二)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
(三)报名限制
女子篮球:不接受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过以及参加过限制性赛事﹝包括中国女子篮球联赛、全国女篮青年联赛、全国(U19/21)青年篮球联赛、中国女子篮球青年联赛、全国篮球青年锦标赛、全国女子篮球俱乐部青年联赛﹞的运动员报名。
男子足球:考生所获等级证书限11人制足球。不接受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过以及参加过(包括报名)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甲、乙级联赛的运动员(含各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报名。
三、报名时间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9:00至2023年3月15日16:00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http://gsp.zstu.edu.cn)进入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和流程如实填写报名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报名。(报名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因上传的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材料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要求以图片格式上传,具体包括:
1.《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报名平台自动生成,下载打印后,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中学校长(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均需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3.高考报名表(有当地招办公章或学校公章)。
4.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证明材料)。
5.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名测试项目一致)。
6.已获得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或获奖证书(提供符合报名要求的一次比赛相关材料即可;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或获奖证书必须为同一比赛,且二者缺一即视为报名无效;请在材料中将本人名字圈出;如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过厚,可上传封面、目录和有本人信息的相关页面,但现场报到时必须提供整册原件。)。
7.集体项目需提供上场主力证明(附件3)。
8.个人诚信承诺书(含反兴奋剂承诺)(附件4,下载后如实填写,并签名)。
(三)初审
根据我校招生报名条件及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合格准予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及我校专项测试的名单可在报名网上查询。
四、专项测试及相关事项
1.专项测试
女子篮球项目须参加我校专项测试。该项目有省统测的须省统测成绩合格,测试费为160元/人;
田径项目和男子足球项目考生以全国统测成绩为依据,我校不再组织体育专项测试。考生于规定时间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参加专项测试(具体注册报名、测试时间和地点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公布的为准)。
2.现场确认报到时间:初审合格、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足球、田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到我校确认报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接受反兴奋剂宣教、当场签订相关承诺书、上交所有报名材料、带原件以进行现场确认与查验,逾期不予受理。未到现场确认者视为放弃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篮球考生进行专项校测时完成以上事项。
3.交验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获奖证书等成绩证明材料及人身意外保险单,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4.专项测试(女子篮球)
测试时间:2023年3月28-29日(28日14:00报到,29日测试)
测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体育馆
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五、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文化课考试及体育专项测试。体育专项测试依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或依据全国、省级统测成绩审核评定。田径项目考生参加全国统考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田径专业队注册运动员90分(含)以上为合格标准。
2.通过我校测试或审核的考生,我校将通过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统一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3.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组根据浙江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A类: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统一考试且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计划录取人数的20%。
B类: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计划录取人数的30%。
C类: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录取。
注: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以上所述“文化成绩”均为高考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4.经我校考核合格并核准备案的高水平运动员,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该专业,专业志愿可在我校面向考生所在省投放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按科类选报。具体录取办法按教育部2023年有关文件执行。
5.我校有权利要求部分项目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药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及时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负责。
六、约束及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571-86843028)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严格按教育部文件规定,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将合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核准、备案和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4.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肃查处;凡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泰路8号(临平校区)。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843333(招生办公室)
学校网址:http://www.zstu.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zstu.edu.cn
八、特别提示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专项测试时间如做出调整,学校将第一时间通过本科招生网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九、本简章由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上级相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优化人才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代码和全称:10338、浙江理工大学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理工大学
第八条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泰路8号(临平校区)
第九条 学校简介: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前身蚕学馆创办于1897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64年由国务院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2004年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以及外国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和对港台免试招生资格。学校入选首批50家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学校现有本科招生专业58个,其中“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2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9个,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并可授予专业学位类别17种,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和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5‰。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37000余人(含独立学院)。现有教职工25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发达国家院士2人,正高职称教师3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报名办法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 4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别、所含专业、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所需的选考科目范围如下表。
测试类别 | 招生专业(类) | 选考科目 | 计划数 |
理工类一 (150人) | 纺织类(纺织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 物理或化学或技术 | 30 |
轻化工程 | 物理或化学或技术 | 20 |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物理或化学或技术 | 10 | |
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 | 物理或历史或技术 | 15 | |
丝绸设计与工程 | 物理或化学或技术 | 10 | |
生物科学类(生物技术、生物制药) | 化学或生物学 | 30 | |
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化学 | 10 | |
化学类(应用化学、材料化学) | 化学 | 20 | |
应用心理学 | 不限 | 5 | |
理工类二 (180人) | 数学类(按数理类培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专业) | 物理 | 25 |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 物理 | 15 | |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 | 物理 | 15 | |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 | 物理 | 28 | |
电气类(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物理 | 15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物理 | 5 | |
土木类(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 | 物理 | 30 | |
工业设计 | 物理 | 20 |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物理 | 10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物理 | 7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物理 | 10 | |
经管人文类 (70人) | 经济与贸易类(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不限 | 10 |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不限 | 10 | |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日语) | 不限 | 15 | |
新闻传播学类(传播学、汉语言文学) | 不限 | 15 | |
法学 | 不限 | 10 | |
行政管理 | 不限 | 5 | |
社会工作 | 不限 | 5 |
第十四条 报名条件
1.普通类:品学兼优,素质全面,志向远大,身心健康,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同时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报名。
2.特长类:符合普通类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特长类,含科技创新类、学科竞赛类和艺术体育类,具体如下:
a.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b.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高中阶段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数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化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浙江赛区)竞赛委员会主办)、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浙江省物理学会主办)获得省三等奖(含)以上(有A、B组区分的只承认A组)。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决赛、“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获得全国一等奖(含)以上。
c.艺术体育类:艺术类特长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2.高中阶段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体育类特长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或以上证书者。2.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或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3.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或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
第十五条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http://zs.zstu.edu.cn)进行分科类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9时至2023年3月15日16时。申请人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每人限报1个测试类别。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生成《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
(二)材料上传: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通过扫描(或拍照)转成图片(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在2023年3月15日16时前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具体上传材料如下:
1.《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在线填写、提交打印(一页内),须经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拍照上传。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须经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确认后拍照上传。
4.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报考浙江理工大学的理由、目标专业、进入高校后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拍照上传,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特别提醒:
1.所有材料按上述顺序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2.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
3.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表将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
第五章 选拔程序和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六条 初审
1.普通类:学校按照考生报名时已取得的学考等第折算成绩,分测试类别从高到低,以8倍招生计划比例确定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公示。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折算方法为: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取高的等第),满分为100分。同等条件下,参考学考等第及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入围。
2.特长类:经学校认定满足特长类报名条件者,按获奖等级,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倍确定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不占普通类比例名额),并公示。
第十七条 综合测试
1.进入学校综合测试环节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测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4月16日(具体以通知为准)。综合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创新潜质,综合测试满分为150分,最终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数。测试顺序抽签确定,全程录像。
2.学校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数5倍比例,分测试类别确定获得“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入围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十八条 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23年统一高考,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学校只招第一志愿考生,跨测试类别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第十九条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满分750分,其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折算成满分750分制后进行合成,具体计算公式为: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750分)=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0%+高考文化总分(满分750分)×60%。
注:学业水平考试等第以考生最终获得的成绩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按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遵循“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专业(类)间不设级差分。
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测试类别下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调剂(调剂时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该测试类别下招生计划未满专业(类);如仍不足,则从该测试类别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类),直至满额。
若该测试类别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该类招生计划数的110%,则该类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类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二十一条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通过材料初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材料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三位一体”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参加测试。对考生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将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具体为: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四条 有关其他注意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相关公告。
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6843333;监督电话:0571-86843028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zstu.edu.cn
E-mail:zsbnews@zstu.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zstu2013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学校原公布的有关“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有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招生政策为准。
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前身蚕学馆创办于1897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64年由国务院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2004年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以及外国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和对港台免试招生资格。学校入选首批50家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学校现有本科招生专业58个,其中“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2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9个,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并可授予专业学位类别17种,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和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5‰。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37400余人。现有在校教职工2571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发达国家院士2人,正高职称教师300余人。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详见《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我校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报考艺术类专业学生除参加华侨、港澳台学生联合招生文化考试外,还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术科考核。未按要求参加术科考核的考生,不得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美术类考生须在2023年3月20日前通过报名系统http://gatjbm.zstu.edu.cn/,上传本人美术作品(速写、素描、色彩各一幅),并将作品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总计划数23人,其中普通类20人,艺术类3人。根据考生专业报名情况确定相关专业招生名额,招生专业如下:
所属学院 | 计划类别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理学院 | 普通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工类 | 4 |
普通类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理工类 | 4 | |
普通类 | 应用化学 | 理工类 | 4 | |
普通类 | 材料化学 | 理工类 | 4 | |
普通类 | 应用物理学 | 理工类 | 4 | |
普通类 | 应用心理学 | 理工类 | 4 | |
普通类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理工类 | 4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普通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理工类 | 4 |
普通类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理工类 | 4 | |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 | 普通类 | 纺织工程 | 理工类 | 4 |
服装学院 | 普通类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理工类 | 4 |
艺术类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文理兼类 | 4 | |
机械工程学院 | 普通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工类 | 4 |
普通类 | 机械电子工程 | 理工类 | 4 | |
普通类 | 机器人工程 | 理工类 | 4 | |
普通类 | 智能制造工程 | 理工类 | 4 | |
普通类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理工类 | 4 | |
建筑工程学院 | 普通类 | 建筑学 | 理工类 | 5 |
普通类 | 土木工程 | 理工类 | 4 | |
普通类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理工类 | 4 | |
普通类 | 工程管理 | 理工类 | 4 | |
普通类 | 风景园林 | 理工类 | 4 | |
经济管理学院 | 普通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理工类 | 4 |
普通类 | 经济学 | 文理兼类 | 4 | |
普通类 | 金融学 | 文理兼类 | 4 | |
普通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理兼类 | 4 | |
普通类 | 会计学 | 文理兼类 | 4 | |
普通类 | 工商管理 | 文理兼类 | 4 | |
普通类 | 人力资源管理 | 文理兼类 | 4 | |
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 | 普通类 | 生物技术 | 理工类 | 4 |
普通类 | 生物制药 | 理工类 | 4 | |
普通类 |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 理工类 | 4 | |
外国语学院 | 普通类 | 英语 | 文理兼类 | 4 |
普通类 | 日语 | 文理兼类 | 4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普通类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工类 | 4 |
普通类 | 通信工程 | 理工类 | 4 | |
普通类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理工类 | 4 | |
普通类 | 自动化 | 理工类 | 4 | |
普通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工类 | 4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 普通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类 | 4 |
普通类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理工类 | 4 | |
普通类 | 数字媒体技术 | 理工类 | 4 |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普通类 | 工业设计 | 理工类 | 4 |
艺术类 | 美术学(商业插画) | 文理兼类 | 4 | |
艺术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文理兼类 | 4 | |
艺术类 | 环境设计 | 文理兼类 | 4 | |
艺术类 | 数字媒体艺术 | 文理兼类 | 4 | |
艺术类 | 产品设计 | 文理兼类 | 4 | |
法政学院、史量才新闻与传播学院 | 普通类 | 法学 | 文理兼类 | 4 |
普通类 | 社会工作 | 文理兼类 | 4 | |
普通类 | 行政管理 | 文理兼类 | 4 | |
普通类 | 传播学 | 文理兼类 | 4 | |
普通类 | 汉语言文学 | 文理兼类 | 4 |
最终招生专业和计划以上报联招办审核公布为准。港澳台侨学生全部按专业招生,进校后归入所属专业类学习。法政学院、史量才新闻与传播学院、服装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录取新生在临平校区就读。
三、学费及住宿标准
学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同在校普通本科学生)。学校安排校内住宿,4-6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致。
四、报名时间、地点、填报志愿和考试等情况
请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1203室)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eea.gd.gov.cn/
五、录取办法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进行录取。
六、入学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核验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4.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泰路8号(临平校区)。
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
电话:0571-86843333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6843028。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8
上述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或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省招生政策为准。
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前身蚕学馆创办于1897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64年由国务院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2004年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以及外国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和对港台免试招生资格。学校入选首批50家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学校现有本科招生专业58个,其中“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2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9个,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并可授予专业学位类别17种,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和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5‰。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37400余人。现有在校教职工2571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发达国家院士2人,正高职称教师300余人。
一、报名资格
1、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参加202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条款中明确“学校可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录取)。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3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的招生计划为30人,根据考生专业报名情况确定相关专业招生名额,招生专业如下:
所属院系 | 专业名称 | 收生要求 |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 | 纺织工程 | 3,3,2,2 |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 3,3,2,2 | |
轻化工程 | 3,3,2,2 | |
丝绸设计与工程 | 3,3,2,2 | |
经济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英文授课班) | 3,3,2,2 |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文授课班) | 3,3,2,2 | |
会计学 | 3,3,2,2 | |
金融学 | 3,3,2,2 | |
经济学 | 3,3,2,2 | |
人力资源管理 | 3,3,2,2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3,2,2 | |
工商管理 | 3,3,2,2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3,3,2,2 |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英文授课班) | 3,3,2,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3,3,2,2 | |
机械电子工程 | 3,3,2,2 | |
机器人工程 | 3,3,2,2 | |
智能制造工程 | 3,3,2,2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3,3,2,2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3,3,2,2 |
通信工程 | 3,3,2,2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3,3,2,2 | |
自动化 | 3,3,2,2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3,3,2,2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文授课班) | 3,3,2,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3,2,2 | |
数字媒体技术 | 3,3,2,2 |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3,3,2,2 | |
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 | 生物制药 | 3,3,2,2 |
生物技术(英文授课班) | 3,3,2,2 | |
理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3,3,2,2 |
应用物理学 | 3,3,2,2 | |
应用化学 | 3,3,2,2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3,3,2,2 |
日语 | 3,3,2,2 | |
法政学院、史量才新闻与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3,3,2,2 |
传播学 | 3,3,2,2 | |
服装学院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3,3,2,2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2,2,1,1报考该专业考生须提供至少3幅美术作品,详见注1。 |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环境设计 | |
视觉传达设计 | ||
产品设计 | ||
数字媒体艺术 | ||
美术学(商业插画) |
注:1、艺术类考生须具有相应的专业基础和学科发展潜质。美术类考生须在2023年3月20日前通过报名系统http://xgmss.zstu.edu.cn/,上传本人美术作品(速写、素描、色彩各一幅),并将作品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
2、最新2023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计划的专业(课程)资料,以联招办网上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3、法政学院、史量才新闻与传播学院、服装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录取新生在临平校区就读。
三、录取办法
我校将通过网上录取系统进行录取。录取时参考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校长推荐计划”及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如普通类专业收生要求“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可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每门课程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我校将根据联招办投档的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情况进行录取。如单个专业超过最多录取人数,按照考生志愿顺序、4科等级总分、单科等级(4科排序为中国语文科、数学、英国语文科、通识教育),结合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四、学费
港澳台侨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学费标准一致。
五、住宿
学校安排校内住宿,4-6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致。
六、入学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4.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泰路8号(临平校区)。
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
电话:0571-86843333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6843028。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8
上述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或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省招生政策为准。
浙江理工大学创办于1897年,前身蚕学馆由时任杭州知府的林启先生创办。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文科富有特色、艺术优势突出的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已与46个国家和地区的155所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马兰戈尼学院(法国)举办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浙江理工大学马兰戈尼时尚设计学院,与美国北卡州立大学、纽约州立大学时装技术学院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项,与毛里求斯大学、苏里南大学共建2所孔子学院。
学校现有本科招生专业58个,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7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拥有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一流学科A类6个、一流学科B类6个;化学、材料科学和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5‰。
学校设下沙校区、临平校区和文一校区等多个校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7400余人,设有30余种奖助学金,学生获奖比例50%以上,奖学金单项最高达5万元,留学资助金最高达18万元。
根据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申请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二)参加2023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 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其中普通类要求语文、数学A中任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英文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艺术类要求语文、数学A、英文考试科目成绩中任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
(三)品行端正,身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1日,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附件)。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我校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招生总计划为10人,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名称 | 科类 | 主要授课语言 | 学费(元/学年) | 计划数 |
应用化学 | 普通类 | 汉 | 5300 | 共10人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文授课班) | 汉/英 | 6000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英文授课班) | 汉/英 | 6000 | ||
生物技术(英文授课班) | 汉/英 | 5300 | ||
工商管理(英文授课班) | 汉/英 | 5300 | ||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文授课班) | 汉/英 | 6000 | ||
金融学 | 汉 | 600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艺术类 | 汉 | 10350 |
(注: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在临平校区就读,其余专业在下沙校区就读。)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征集志愿(如有)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6月20日。
(一)审核阶段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学校后续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系统显示初审通过考生,需参加我校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具体要求关注我校后续通知。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需准备速写、素描、色彩作品各一幅用于专业术科考核。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录取安排
报名系统于5月15日统一公布学校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三)征集志愿安排
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征集志愿(如有)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
报名系统于6月21日统一公布学校征集志愿(如有)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校将于7月后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入学复查与培养管理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在校期间,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七、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收费。台湾地区学生与祖国大陆学生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标准一致,学生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
八、其他
学校代码和全称:10338、浙江理工大学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理工大学
学校法定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设下沙校区、临平校区和文一校区等多个校区。
联系电话:0571-86843333
学校网址:http://www.zst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st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教育部院校代码:10338
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高校
◆ 具有126年办学历史的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 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 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免试推荐权
◆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 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 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 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一、招生计划
表演(时装表演艺术)2023年招生计划50人
二、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3.具有一定的形体条件和表演基础,身体健康。年龄超过22周岁(2001年9月1日前出生)的考生谨慎报考;
4.符合时装模特基本条件和素质,女性身高未达到1.65米、男性身高未达到1.82米的考生谨慎报考;
5.招生范围:
招生专业 | 招生省份范围 | 性别要求 | 学费(元/学年) | 备注 |
表演(时装表演艺术) | 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山西省、辽宁省。 | 男女生均可报考 | 10350 | 山东省、河北省、湖南省、湖北省考生使用服装表演专业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 河南省、黑龙江省、山西省、辽宁省、浙江省考生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
(二)报考要求
1.符合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表演(时装表演艺术)本科招生省份范围;
2.请考生自行了解并遵守本省(市、区)有关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政策。
(三)专业校考
1.考试科目
总分100分(保留2位小数): ①形体测量(30%)②形体观察(30%)③台步展示(30%)(女生须自备高跟鞋和不带裙边的纯色分体泳装,男生须自备纯色泳装)④才艺表演(10%)(须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自选一项,自备服饰、音乐U盘)。
2.考试形式
①初试:网络远程考试
初试报名缴费时间:2023年1月1日9:00-2023年1月7日16:00
初试考试时间:2023年1月9日9:00-2023年1月15日16:00
报名费:160元
报名及考试有关操作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初试成绩仅作为选拔复试资格使用,不计入专业校考复试成绩。
提醒:浙江省内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注册报名,报名考生的时装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视作我校初试成绩,不需再次参加我校初试。
②复试:现场考试,考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浙江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复试报名缴费时间:2023年2月25日9:00—2023年3月2日16:00(逾期未报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复试时间:2023年3月上旬(视疫情情况调整)
报名费:160元
复试当天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艺术报考证复印件,4张7寸泳装彩照(含全身正面、侧面、背面及头部正面特写各一张,照片背面请用马克笔清晰书写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和准考证号)。
(四)录取原则
1.遵照2023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我校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录取时不分科类或选考科目同时排队,各省(市、区)招办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3.山东省、河北省、湖南省、湖北省考生:认可湖北省、湖南省服装表演专业统考成绩,认可山东省、河北省服装表演专业联考成绩。以上省份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
河南省、黑龙江省、山西省、辽宁省、浙江省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
4.录取规则:原则上文化成绩需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份组织省级专业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并符合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招生规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校考省份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等,则高考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如高考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统考或联考省份按照各省的投档规则执行,如无明确投档规则,则按我校校考投档规则执行。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附则
(一)考生考试期间费用自理。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专业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取,按年度实际修读学分情况结算。
(四)此招生简章同时在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
(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学校保留适时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并及时公告调整方案。
上述内容如与教育部或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zstu.edu.cn
咨询电话:0571-86843333(招生办)
官方微信: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zstu2013)
E-mail:zsb@zstu.edu.cn
教育部院校代码:10338
我校为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
u 具有126年办学历史的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u 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u 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免试推荐权
u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u 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u 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u 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精神,浙江理工大学结合人才选拔和培养需要,制定并公布2023年美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范围
所属学院 | 专业类/专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 招生计划 | 招生范围及要求 |
(元/学年) | |||||
服装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0350 | 120 | 1.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天津、北京、陕西、甘肃、山东、四川、重庆、河南、江苏、上海、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福建、广东、贵州、云南、广西、海南,以上招生省份采用校考成绩。2.浙江,采用省统考成绩。 | |
产品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 | 10350 | 50 |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设计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10350 | 295 | |
环境设计 | 10350 | ||||
产品设计 | 10350 | ||||
数字媒体艺术 | 10350 | ||||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时装技术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 | 28000 | 90 | ||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 | 28000 | 60 |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学(商业插画) | 10350 | 45 | 浙江,采用省统考成绩。 | |
马兰戈尼时尚设计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 | 70000 | 40 | 安徽、广东、湖南、河北、江西、河南、福建、浙江,采用省统考成绩。 | |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 | 70000 | 40 |
注:
1.我校美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拟招生740人。各专业类(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3.按类招生专业进校后进行专业(方向)分流的实施办法由所属学院依据人才培养需要确定。
二、报考条件
具有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设计能力,无色盲,无色弱,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符合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美术类本科招生省份范围;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
三、校考专业报名及考试
1.初试
初试报名:2023年1月1日9:00-2023年1月12日16:00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zstu.edu.cn/,首页“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报名及缴费。
初试模拟考试时间:2023年1月14日
初试正式考试时间:2023年1月15日
初试考试费:180元
考试形式:网络远程考试(考试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后续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美术类本科招生初试 (网络远程考试)考生须知》)
初试科目及要求:
素描(考试时间120分钟)要求:8K素描纸,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初试注意事项:
按照美术类不分专业参加初试报考,初试只评科目合格与不合格,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初试合格人数(参加复试人数)不超过美术类专业校考招生计划的8倍。初试结果将于3月上旬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布。
2.复试
复试报名:2023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
复试时间:2023年3月中下旬(视疫情情况调整)
考试形式:现场考试(视疫情情况调整)
复试考试费:180元
考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复试注意事项:
入围复试者须在复试报名期间确定一个校考专业(即在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中选一)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专业的视作放弃报考。
复试科目及要求:
(1)速写(考试时间30分钟,成绩满分60分)
要求:8K素描纸,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2)素描(考试时间150分钟,成绩满分120分)
要求:8K素描纸,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3)色彩(考试时间150分钟,成绩满分120分)
要求:8K水彩纸,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考试时间:速写:8:30~9:00;素描:9:05~11:35;色彩:14:00~16:30。素描在速写考试后立即进行;如果使用模特,模特每45分钟休息5分钟,考生不休息。
复试注意事项:
复试时,考生须遵循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防疫须知请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相关公告。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入场,并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
复试合格人数原则上按该专业(类)校考招生计划的4倍比例确定。4月底前,考生可访问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复试成绩和该专业(类)复试合格线,对复试合格考生将不再另行发放专业合格证。凡复试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全国统一高考志愿时有资格填报我校该专业(类)志愿。各省另有规定的按照各省相关文件执行。
港澳台侨考生请关注后续发布的相应招生简章。
四、录取原则
1.遵照2023年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我校艺术类文化合格线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确定。
3.所有美术类专业外语单科高考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满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折算)。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4.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5.对于专业校考考生,凡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的,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涉及选考科目省份需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根据招生计划不分文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取得对应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高考填报专业志愿时只能填报对应的合格专业。
综合分(满分750分,保留2位小数)计算方法为:(专业总成绩折百分制×50%+高考文化总成绩折百分制×50%)×7.5。录取时,当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如高考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个别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6.对于专业省统考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招生省份美术与设计学类省统考成绩,投档规则和综合分折算方法按招生省份规定执行。如遇招生省份无明确投档规则,则按照我校美术类校考专业投档规则执行。
五、附则
1.考生考试期间费用自理。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专业测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3.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取,按年度实际修读学分情况结算。
4.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学校保留适时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并及时公告调整方案。
上述内容如与教育部或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zstu.edu.cn
咨询电话:0571-86843333(招生办)
官方微信: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zstu2013)
E-mail:zsb@zstu.edu.cn
类型 | 专业(类) | 学制 | 学费 | 批次 | 选考科目要求 | 计划数 | 备注 |
普通类 | 经济与贸易类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 | 不提科目要求 | 136 | 下沙校区。含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文授课班)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 | 不提科目要求 | 10 | 下沙校区。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25分。 | |
法学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 | 不提科目要求 | 80 | 临平校区。 | |
社会工作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 | 不提科目要求 | 16 | 临平校区。 |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 | 不提科目要求 | 97 | 下沙校区。含英语、日语专业。 | |
新闻传播学类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 | 不提科目要求 | 90 | 临平校区。含传播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 |
数学类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54 | 下沙校区。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 |
化学类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10 | 下沙校区。含应用化学、材料化学专业。 | |
生物科学类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 |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29 | 下沙校区。含生物技术、生物制药专业。 | |
应用心理学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 | 不提科目要求 | 30 | 下沙校区。 | |
机械类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100 | 下沙校区。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专业。 | |
工业设计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28 | 临平校区。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10 | 下沙校区。 | |
材料类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10 | 下沙校区。含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12 | 下沙校区。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19 | 下沙校区。 | |
电气类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72 | 下沙校区。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专业。 | |
电子信息类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77 | 下沙校区。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 | |
机器人工程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35 | 下沙校区。 | |
启新卓越实验班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31 | 下沙校区。 | |
计算机类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216 | 下沙校区。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 | |
土木类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10 | 下沙校区。含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 | |
纺织类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 | 物理,化学,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5 | 下沙校区。含纺织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 |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 | 物理,化学,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15 | 临平校区。 | |
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 | 四年 | 23000 | 普通类 | 物理,化学,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30 | 临平校区。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时装技术学院合作办学。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05分。 | |
建筑类 | 五年 | 6000 | 普通类 | 物理,历史,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73 | 风景园林专业学制四年。下沙校区。含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20 | 下沙校区。 |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30 | 下沙校区。 | |
工商管理类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 | 不提科目要求 | 119 | 下沙校区。含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 |
工商管理(英文授课班)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 | 不提科目要求 | 5 | 下沙校区。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25分。 | |
行政管理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 | 不提科目要求 | 27 | 临平校区。 | |
三位一体 | 经济与贸易类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提前 | 不提科目要求 | 10 | 下沙校区。含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
法学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提前 | 不提科目要求 | 10 | 临平校区。 | |
社会工作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提前 | 不提科目要求 | 5 | 临平校区。 |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提前 | 不提科目要求 | 15 | 下沙校区。含英语、日语专业。 | |
新闻传播学类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提前 | 不提科目要求 | 15 | 临平校区。含传播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 |
数学类(按数理类培养)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提前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25 | 下沙校区。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 |
化学类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提前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20 | 下沙校区。含应用化学、材料化学专业。 | |
生物科学类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提前 |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30 | 下沙校区。含生物技术、生物制药专业。 | |
应用心理学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提前 | 不提科目要求 | 5 | 下沙校区。 | |
机械类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提前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28 | 下沙校区。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专业。 | |
工业设计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提前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20 | 临平校区。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提前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5 | 下沙校区。 | |
材料类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提前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10 | 下沙校区。含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提前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10 | 下沙校区。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提前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7 | 下沙校区。 | |
电气类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提前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15 | 下沙校区。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专业。 | |
电子信息类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提前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15 | 下沙校区。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 | |
计算机类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提前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15 | 下沙校区。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 | |
土木类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提前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30 | 下沙校区。含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 | |
纺织类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提前 | 物理,化学,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30 | 下沙校区。含纺织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 |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提前 | 物理,化学,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10 | 临平校区。 | |
丝绸设计与工程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提前 | 物理,化学,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10 | 下沙校区。 | |
轻化工程 | 四年 | 6000 | 普通类提前 | 物理,化学,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20 | 下沙校区。 | |
建筑类 | 五年 | 6000 | 普通类提前 | 物理,历史,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15 | 下沙校区。含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提前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10 | 下沙校区。 | |
工商管理类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提前 | 不提科目要求 | 10 | 下沙校区。含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 |
行政管理 | 四年 | 5300 | 普通类提前 | 不提科目要求 | 5 | 临平校区。 | |
艺术类 | 表演(时装表演艺术) | 四年 | 10350 | 艺术类第一批 | 不提科目要求 | 3 | 临平校区。 |
设计学类 | 四年 | 10350 | 艺术类第一批 | 不提科目要求 | 90 | 只招参加浙江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美术类)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临平校区。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 | |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 | 四年 | 28000 | 艺术类第一批 | 不提科目要求 | 40 | 只招参加浙江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美术类)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时装技术学院合作办学。临平校区。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 | |
产品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 | 四年 | 10350 | 艺术类第一批 | 不提科目要求 | 20 | 只招参加浙江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美术类)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临平校区。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四年 | 10350 | 艺术类第一批 | 不提科目要求 | 60 | 只招参加浙江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美术类)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临平校区。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 |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 | 四年 | 28000 | 艺术类第一批 | 不提科目要求 | 50 | 只招参加浙江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美术类)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时装技术学院合作办学。临平校区。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 | |
美术学(商业插画) | 四年 | 10350 | 艺术类第二批 | 不提科目要求 | 45 | 临平校区。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 |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 | 四年 | 70000 | 艺术类第二批 | 不提科目要求 | 20 | 与马兰戈尼学院(法国)合作办学,采取“4+0”、双学位培养。临平校区。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 | |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 | 四年 | 70000 | 艺术类第二批 | 不提科目要求 | 20 | 与马兰戈尼学院(法国)合作办学,采取“4+0”、双学位培养。临平校区。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 | |
地方专项 | 地方专项计划 | 地方专项计划 | 58 | 每个专业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4人。 | |||
高职单考单招 | 电子信息工程(电力电子技术) | 四年 | 6000 | 单独考试招生计算机类 | 不提科目要求 | 15 | 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就读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电力电子技术) | 四年 | 6000 | 单独考试招生电子与电工类 | 不提科目要求 | 35 | 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就读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 |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技术) | 四年 | 6000 | 单独考试招生建筑类 | 不提科目要求 | 50 | 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就读地点: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序号 | 省份 | 批次/段次 | 科类 | 最高分 | 首轮投档最低分 | 平均分 | 省控线 |
1 | 浙江 | 1 | 综合改革 | 631 | 578 | 609.20 | 488 |
2 | 安徽 | 1 | 理科 | 583 | 541 | 575.01 | 482 |
1 | 文科 | 559 | 551 | 553.00 | 495 | ||
3 | 北京 | 1 | 综合改革 | 568 | 522 | 546.13 | 448 |
4 | 福建 | 1 | 历史类 | 573 | 526 | 559.60 | 453 |
1 | 物理类 | 592 | 506 | 568.57 | 431 | ||
5 | 甘肃 | 1 | 理科 | 522 | 502 | 507.89 | 433 |
1 | 文科 | 517 | 511 | 514.00 | 488 | ||
6 | 广东 | 1 | 历史类 | 552 | 540 | 544.33 | 433 |
1 | 物理类 | 590 | 547 | 564.85 | 439 | ||
7 | 广西 | 1 | 理科 | 586 | 532 | 550.24 | 475 |
1 | 文科 | 541 | 535 | 538.00 | 528 | ||
8 | 贵州 | 1 | 理科 | 553 | 507 | 535.51 | 459 |
1 | 文科 | 579 | 563 | 570.00 | 545 | ||
9 | 海南 | 1 | 综合改革 | 668 | 628 | 639.90 | 483 |
10 | 河北 | 1 | 历史类 | 591 | 558 | 579.63 | 430 |
1 | 物理类 | 615 | 519 | 574.43 | 439 | ||
11 | 河南 | 1 | 理科 | 601 | 521 | 587.52 | 514 |
1 | 文科 | 591 | 579 | 583.27 | 547 | ||
12 | 黑龙江 | 1 | 理科 | 509 | 410 | 453.40 | 408 |
1 | 文科 | 486 | 486 | 486.00 | 430 | ||
13 | 湖北 | 1 | 历史类 | 575 | 563 | 568.00 | 426 |
1 | 物理类 | 606 | 578 | 592.03 | 424 | ||
14 | 湖南 | 1 | 历史类 | 567 | 547 | 550.80 | 428 |
1 | 物理类 | 602 | 498 | 575.26 | 415 | ||
15 | 吉林 | 1 | 理科 | 514 | 465 | 497.93 | 463 |
1 | 文科 | 507 | 507 | 507.00 | 485 | ||
16 | 江苏 | 1 | 历史类 | 565 | 560 | 562.10 | 474 |
1 | 物理类 | 606 | 534 | 577.00 | 448 | ||
17 | 江西 | 1 | 理科 | 589 | 576 | 579.50 | 518 |
1 | 文科 | 573 | 569 | 570.00 | 533 | ||
18 | 辽宁 | 1 | 历史类 | 568 | 552 | 560.00 | 404 |
1 | 物理类 | 606 | 512 | 568.17 | 360 | ||
19 | 内蒙古 | 1 | 理科 | 513 | 477 | 493.00 | 434 |
1 | 文科 | 535 | 516 | 523.50 | 468 | ||
20 | 青海 | 1 | 理科 | 428 | 428 | 428.00 | 330 |
21 | 山东 | 1 | 综合改革 | 604 | 535 | 576.85 | 443 |
22 | 山西 | 1 | 理科 | 557 | 480 | 519.90 | 480 |
1 | 文科 | 507 | 499 | 502.40 | 490 | ||
23 | 陕西 | 1 | 理科 | 548 | 521 | 532.48 | 443 |
1 | 文科 | 558 | 548 | 553.00 | 489 | ||
24 | 上海 | 1 | 综合改革 | 524 | 493 | 504.90 | 405 |
25 | 四川 | 1 | 理科 | 602 | 590 | 594.25 | 520 |
1 | 文科 | 559 | 558 | 558.50 | 527 | ||
26 | 天津 | 1 | 综合改革 | 606 | 591 | 598.10 | 472 |
27 | 西藏 | 1 | 理科民族 | 331 | 300 | 312.86 | 300 |
1 | 文科民族 | 382 | 333 | 344.42 | 320 | ||
1 | 理科汉族 | 425 | 425 | 425.00 | 400 | ||
1 | 文科汉族 | 411 | 405 | 408.00 | 400 | ||
28 | 新疆 | 定向 | 理科 | 489 | 399 | 429.07 | 396 |
定向 | 文科 | 498 | 481 | 489.50 | 458 | ||
内地班 | 理科 | 531 | 469 | 483.15 | 396 | ||
内地班 | 文科 | 518 | 461 | 477.83 | 458 | ||
29 | 云南 | 1 | 理科 | 581 | 564 | 568.35 | 485 |
1 | 文科 | 577 | 573 | 575.00 | 530 | ||
30 | 重庆 | 1 | 历史类 | 532 | 532 | 532.00 | 407 |
1 | 物理类 | 577 | 520 | 550.32 | 406 |
类别 | 专业名称 | 最高综合分 | 最低综合分 | 平均综合分 |
理工类一 | 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624.2 | 609.4 | 613.78 |
纺织类(纺织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 629.2 | 607.6 | 613.09 |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630.4 | 615.6 | 622.78 | |
化学类(应用化学、材料化学) | 627.6 | 606.8 | 612.57 | |
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 | 632.8 | 615.4 | 620.52 | |
轻化工程 | 614.8 | 605.8 | 608.25 | |
生物科学类(生物技术、生物制药) | 638 | 612.4 | 619.31 | |
丝绸设计与工程 | 611.4 | 606.6 | 608.86 | |
应用心理学 | 635.4 | 627.2 | 630.76 | |
合计 | 638 | 605.8 | 615.38 | |
特长类 | 607.0 | 607 | 607.00 | |
理工类二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630.6 | 627.4 | 629.00 |
电气类(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633.6 | 630.8 | 632.07 | |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 639 | 632.8 | 635.27 | |
工业设计 | 632.2 | 618.6 | 623.47 | |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 | 636.4 | 623.4 | 626.74 | |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 | 651.4 | 637.8 | 641.67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631.8 | 625.4 | 627.91 | |
数学类(按数理类培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专业) | 628.2 | 619.2 | 623.21 | |
土木类(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 | 629.2 | 616.8 | 620.60 |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634 | 620.8 | 624.38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632.6 | 626.4 | 629.90 | |
合计 | 651.4 | 616.8 | 627.41 | |
经管人文类 | 法学 | 642 | 635.6 | 638.66 |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640 | 622 | 627.86 | |
经济与贸易类(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628 | 618 | 621.32 | |
社会工作 | 621.2 | 616.2 | 618.13 | |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日语) | 632.4 | 600.2 | 614.78 | |
新闻传播学类(传播学、汉语言文学) | 642.2 | 626.4 | 631.04 | |
行政管理 | 622.8 | 614.8 | 617.53 | |
合计 | 642.2 | 600.2 | 626.21 | |
特长类 | 560.6 | 442.4 | 516.20 |
一、学习方式及学制
(一)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招生考试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或3年(125100工商管理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他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二、招生类别及规模
(一)招生类别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135700设计、045400应用心理及125100工商管理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规模
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700名(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等),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81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734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5名。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4年招生计划为准,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以2023年招生计划为基数拟订,仅供参考。复试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因素适当调整,最终在各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收15人(专业不限),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2024年我校拟与塔里木大学-阿拉尔大学城(教育园区)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下述条件: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二级及以上级别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署名前2,学术期刊级别以我校科研院最新版本为准)。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注:学校部分专业或研究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取得推免(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全国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推免生工作于9月下旬启动,详情见学校研招网通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除125100工商管理外均可接收推免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均不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凡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省市考试院、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浙江理工大学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中第五十二条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信息非常重要,后续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发函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招生材料,请考生务必准确、完整填写。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研招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报考点和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考试
(一)初试
1.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初试日期和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和我校的公告。建筑学专业建筑设计快题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在12月25日进行。
3.初试地点
初试考场由报考点统一安排,考生须到指定的考场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时无法完整提供下述报名材料原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
3.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复试
1.复试时间:2024年3月中下旬至4月初
2.复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4.我校和各学院硕士点复试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见学校研招网复试相关通知。
六、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七、录取
(一)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以当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再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材料与化工、机械、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法律、应用心理、翻译、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风景园林、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
艺术硕士(135600美术与书法、135700设计):12000元/生·年;
会计硕士(MPAcc)(125300)、金融硕士(025100):10000元/生·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125100):全程65000元/生,分两年收取,每年收取32500元;
纺织科学与工程(082100)专业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方向:16000元/生·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应用心理硕士(045400):全程100000元/生(第一学年40000元/生,第二和第三学年每年30000元/生);
艺术硕士(135700设计):21600元/生·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125100):全程85000元/生,分两年收取,每年收取42500元;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均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研究生学费退费事宜,按《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助体系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建有完善的奖助服务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业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含助研、助教和助管等)、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专项奖学金等。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
2.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3.学业奖学金
年级 | 发放等级 | 发放比例 | 发放标准 (元/生•年) |
一年级 | 一等 | (见备注2) | 12000 |
二等 | 8000 | ||
二、三年级 | 一等 | 20% | 12000 |
二等 | 30% | 10000 | |
三等 | 50% | 8000 |
注:(1)面向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2)一志愿考生、推免生获一等奖学金,其他调剂志愿考生获二等奖学金。(3)具体按学校有关制度执行。如若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等有关制度修订的,则参照最新修订办法执行。
4.岗位助学金
研究生可以通过兼职从事“三助一辅”工作(即助教、助研、助管、辅导员)获得相应的岗位酬金。
5.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
学校积极鼓励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硕士研究生主要资助学生长(短)期出国(境)交流学习,可申请5000—40000元不等的资助。
6.研究生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
学校每年规划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在校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高级别学科竞赛和文体竞赛等方面的创新成果及获奖。其中高水平论文的奖励额度为500—15000元不等;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给予2000元/项的奖励;高级别学科竞赛获奖团队最高可获10000元奖励,获奖个人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
7.专项奖学金
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包括桑麻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等多项由专业基金组织、企事业单位或校友个人设立的社会专项奖学金,奖金额度2000—8000元不等。
九、培养所在校区
录取在理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的新生培养所在校区: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录取在服装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法政学院、史量才新闻与传播学院各专业的新生培养所在校区:浙江理工大学临平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康泰路8号)
十、其他
1.历年复试分数线、录取人数、导师信息等均可在我校研招网查询。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活动。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4.研究生按照就业去向分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5.本招生简章由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则以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我校将对本章程进行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招网予以公布。
6.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学校研招网。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843082
邮箱:yz@zstu.edu.cn
研招网址:https://gradadmission.zstu.edu.cn/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高层次研究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计划在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详见《浙江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包括已录取的直接攻博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2024年我校拟与塔里木大学-阿拉尔大学城(教育园区)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学科方向:
★082100纺织科学与工程(含纺织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4个学科方向)
★080200机械工程(含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流体机械、精密机械与控制5个学科方向)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含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3个学科方向)
★071000生物学(含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植物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制药5个学科方向)
★083500软件工程(含软件工程理论与方法、软件工程技术、智能软件系统与工程、纺织工业软件工程4个学科方向)
★137000设计学(含纺织丝绸数字化设计及理论、服装服饰设计及理论、人居环境设计及理论、丝绸设计历史及理论4个学科方向)
为便于顺利报考,考生应在报名前提前确认报考方向。
三、招生方式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其中普通招考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形式进行选拔。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从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应届硕士生和往届硕士生中择优录取。
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一年级和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生中择优遴选。
直接攻博: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
四、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获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2)202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境内应届硕士生报考时候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且最迟须在录取当年的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攻读境外硕士学位的硕士生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在综合面试时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
(3)硕博连读考生应为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的在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直接攻博考生应为具有学术学位研究生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止)的人员可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已修完报考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所要求的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②获科研成果奖。排名要求: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所有获奖成员,省部级政府奖(或取得国家科技奖提名资格的社会力量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第一;
③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或取得经报考学科认可的与上述学术论文(专利)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
4.身体健康,且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研究员)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专家不包含报考导师);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须工作单位(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
8.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考核办法
1.直接攻博
具有学术学位研究生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攻博”,报名要求和考核办法详见《浙江理工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https://gradadmission.zstu.edu.cn/info/1011/3037.htm)。
2.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考生应为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的一年级和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后方可申请。具体选拔要求和报名时间参见《浙江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浙理工研〔2020〕26号)和我校研招网后续公布的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
3.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时间、考核内容和要求参见学校研招网后续发布的《浙江理工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和各招生学院《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六、体检
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七、录取
1.学校根据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确定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院将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校研招网公示10个工作日。
2.“科研项目博士专项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情况,招生计划另行独立设置,相应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3.入学前,我校将向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考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不能转为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不能转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4.录取为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内与我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定向培养协议者不予录取。定向博士生不迁移户口、不调取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原则上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不安排统一住宿。考生与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在2024年6月底,具体发放时间以校研招网通知为准。
八、其他事项
(一)招生代码
浙江理工大学招生代码:10338
(二)专业目录
浙江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校研招网——>>点击进入
(三)入学报到
2024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报到日期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报到入学时须核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四)学费、学制及奖助体系
1.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
2.基本学习年限:“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3.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硕士阶段2年,博士阶段3年,合计5年;直接攻博研究生5年。
3.奖助政策
学校面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博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类别 | 等级 | 金额 | 覆盖面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无 | 30000元/人 | 上级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无 | 15000元/年 | 100% | 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校长特别奖 | 无 | 10000-50000元/人或团队 | 个人或团队申请 | |
新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 | 无 | 14000元/年 | 100% | |
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 | 一等 | 18000元/年 | 20% | |
二等 | 14000元/年 | 30% | ||
三等 | 10000元/年 | 50% | ||
助研 | 无 | 2000元/月 | 100% | 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按基本学习年限发放 |
助教/助管 | 无 | 400-600元/月 | 个人申请 | |
博士生出国(境)交流资助 | 国际学术会议 | 10000-20000元/人 | 个人申请 | |
出国(境)交流学习 | 20000-40000元/人 | 5%-10% | ||
国家助学贷款 | 无 |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 个人申请 | 面向研究生资助对象 |
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 | 高水平论文 | 500-15000元/篇 | 个人或团队申请 | |
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 2000元/项 | |||
学科竞赛获奖 | 团队奖1000-10000元/项,个人奖500-5000元/项 | |||
专项奖学金 | 视奖项而定 | 2000-10000元 | 根据协议分配名额 | 桑麻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等 |
注:上述奖助政策具体以当年执行的相关通知、文件为准。
(五)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招生处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邮编310018
2.研究生院招生处联系电话:0571-86843082或86843073,邮箱:yz@zstu.edu.cn
3.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gradadmission.zstu.edu.cn/
4.博士招生学院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 | 招生专业 | 联系老师 | 电话/电子邮箱 | 地址 |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 | 纺织科学与工程 | 周老师 | 0571-86843889/ zstucfyjs@163.com |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17号楼313室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易老师 | 0571-86845122/ clyz@zstu.edu.cn |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4号楼408室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马老师 苏老师 | 0571-86843366/ 0571-86843367/ jkxyyz@126.com |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15号楼325室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 软件工程 | 王老师 | 0571-86843576/ xxyjs@zstu.edu.cn |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10号楼321室 |
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 | 生物学 | 章老师 | 0571-86843563/ gbzkj@yeah.net |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6号楼225室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设计学 | 沈老师 胡老师 | 0571-86843526/ zjlgdxysxy@163.com | 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康泰路8号浙江理工大学(临平校区)艺术与设计学院5号楼333室 |
★特别说明:以上内容如与国家2024年招生政策不符,以国家招生政策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浙江理工大学简介
浙江理工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前身蚕学馆是杭州知府林启为实现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的宏愿于1897年创办的,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08年升格为高等蚕桑学堂。辛亥革命至解放前夕,因时局动乱,学校几度易名、数迁校址,在风雨沧桑中生生不息、坚持办学。新中国成立后,学校不断开拓进取,绘就了新的历史篇章。学校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64年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200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今天的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进入“三校区一中心”的发展新格局,下设18个学院(教研部),举办1所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7400余人,其中研究生7900余人。
学校扎实推进学科专业建设。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7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拥有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一流学科A类6个、一流学科B类6个;化学、材料科学和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5‰。现有本科招生专业58个,其中“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28个,国家(教育部)特色专业8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9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7个、通过住建部认证专业1个、通过新文科认证专业1个。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拥有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1个国家级众创空间。学校入选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拥有12门国家一流课程,4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5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2门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在校教职工2571人,其中具有正高职称309人,副高职称673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发达国家院士2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5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8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及其他国家级人才、专家20人。另聘请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和金沙学者。
学校坚持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着力提升科技创新力。拥有一批高层次科学研究平台: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技术创新中心,40余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技平台,4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省部级社科平台,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省级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学校在众多领域完成了一系列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省部基金科研项目,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8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鲁迅文学奖1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2项,2016年至今获得省部级奖励194项。科技工作综合指标一直稳居浙江省属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已与46个国家和地区的155所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马兰戈尼学院(法国)举办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浙江理工大学马兰戈尼时尚设计学院,与美国北卡州立大学、纽约州立大学时装技术学院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项,与毛里求斯大学、苏里南大学共建2所孔子学院,留学生教育迅速发展。
有着126年办学历史的浙江理工大学,将继续秉承“求知求实、创新创业”的优良传统,践行“厚德致远、博学敦行”的校训精神,弘扬“求是笃实”的优良校风,在新时代抢抓新机遇,勇担新使命,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研究型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类别和学制
(一)招生类别
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参见网报系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不限。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学制
学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普通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其中博士生阶段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二、考生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港澳地区考生持(1)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 台湾地区考生持(1)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
(五)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网上(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发布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具体报考专业信息参考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 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 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7. 报考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到本校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
(三)招生报考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组织考生报名和联络考生等工作。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在上述报考地点任选其一报名。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四、打印准考证
2023年3月21日--3月31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一)初试
报考硕士研究生(除会计硕士),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报考会计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为100分)和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00分)。初试方式为现场笔试或网络远程笔试,具体视报名情况和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初试试题均为学校自命题。初试科目详见我校研招网公布的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gradadmission.zstu.edu.cn/gatzs/zyml.htm
初试时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
复试时间:4月中旬,复试形式为现场面试或网络远程面试为主,具体视报名情况和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各学院复试考核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安排等请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网址:http://gradadmission.zstu.edu.cn)。
六、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法以各学院公布的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为准),再结合考生政审和体检情况,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23年6月发放。
七、学费及奖助体系
收费标准参考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和有关情况。港澳台优秀研究生在校期间可按教育部相关要求申请由教育部港澳事务办公室设立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奖学金”,同时可与内地研究生同等条件申请学校各类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八、住宿条件
经港澳台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同意,港澳台学生可选择和学校招收的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标准的宿舍,收费标准一般为1600元/学年·人(具体结合学生来校报到后的实际住宿情况确定)。
九、其他说明
本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相冲突,以国家发布的招生政策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执行。
十、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浙江理工大学 单位代码:10338
联系部门: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电话:0571-86843082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邮编:310018
网址:http://gradadmission.zstu.edu.cn
邮箱:yz@zstu.edu.cn
浙江理工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前身蚕学馆是杭州知府林启为实现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的宏愿于1897年创办的,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08年,因办学成绩卓著,被清政府御批升格为“高等蚕桑学堂”。辛亥革命至解放前夕,因时局动乱,学校几度易名、数迁校址,在风雨沧桑中生生不息、坚持办学。新中国成立后,学校不断开拓进取,绘就了新的历史篇章。学校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64年由国务院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2017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今天的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下设18个学院(教研部),举办1所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4000余人,其中研究生6400余人。学校现有本科招生专业58个,其中“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19个,国家(教育部)特色专业8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教育部-欧特克公司专业综合改革项目”3个,“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10个,“十三五”省优势专业7个、省特色专业5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7个、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业评估(认证)专业1个。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7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拥有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一流学科A类6个、一流学科B类6个;化学、材料科学和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5‰。拥有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1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省级工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5个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行业重点实验室、1个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械工业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基地、7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其中2个省级“一带一路”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2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1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省级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拥有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1个国家级众创空间、3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众创空间。学校入选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拥有4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12门国家一流课程,5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2门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7本“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497人,其中具有正高职称328人,副高职称679人。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7个,省重点文化创新团队1个,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5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3个;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发达国家院士2人,国家特殊人才支持计划领军人才5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5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8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省特级专家4人,省特殊人才支持计划杰出人才2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7人、教学名师1人、青年拔尖人才8人,省高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0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人,省教学名师5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含重点资助)2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1人;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和金沙学者。
学校着力提升科技创新力,在众多领域完成了一系列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省部基金科研项目,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8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鲁迅文学奖1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2项,2016年至今获得省部级奖励194项。科技工作综合指标一直稳居浙江省属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已与46个国家和地区的155所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美国北卡州立大学、纽约州立大学时装技术学院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项,与毛里求斯大学、苏里南大学共建2所孔子学院,留学生教育迅速发展。
有着125年办学历史的浙江理工大学,将继续秉承“求知求实、创新创业”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求是笃实”的校风,在新时代抢抓新机遇,勇担新使命,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研究型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